前租客「害房變凶宅」!家人全拋棄繼承房東改找他求償贏了
於心理因素,僅存在抽象價值變動差額,僅為純粹經濟上損失,且與黃男之死亡結果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,原告不得依據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賠償,且原告請求賠償金額亦屬過高。高雄地院認為,黃男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,且其生前具有經營一定規模生意之經驗,對市場交易動態具有一定瞭解,自具有相當能力及識別能力,雖其主觀上係出於殘害自己生命之意思而為,但黃男對其行為將可能造成系爭房屋成為凶宅,價值貶損,日後難以出售,當具有雖預見會發生仍未違背其本意之間接故意。法官審酌,黃男因故意侵權行為致房屋受有303萬6,991元之交易價值減損,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