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文在/繼承土地後多做這件事較優稅制沒了…恐被課2百萬稅金
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2016年取得的不動產再出售時,必須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,取得成本愈低,獲利愈多,課稅愈高,所以只能以持有期間愈久讓稅率愈低,或是以自用稅率、重購退稅等方式,達成節稅的效果。。但是,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因為是法律事實,如果被繼承人是2016年以前取得,繼承人再出售則可以主張適用舊制,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稅。不過,繼承後再繼承,或是繼承後再贈與,就必須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了。個案的土地是父親2016年以前取得,父親往生後由兄弟2人繼承取得,很快的完成了繼承登記,後來兄弟間對於土地的分配不公平,於是談妥後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