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登下不來求放過寵物店老闆自縊亡律師不捨:仍有機會解
,判決書等於屋主同意書,拿去申請相關登記許可,就能合法營業。但楊律師強調,因為雙方都沒拿出證據,在還沒看到證據之前,局外人真的無法判定誰對誰錯。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則提醒,寵物店家和2樓鄰居僅以口頭之約,造成後續無法開店營運的損失及遺憾,以法律層面來看,契約雖然口頭約定也能成立,但認定上較難舉證,必須有明確字句才行,例如「在line上面回答ok,是指答應修繕後就簽同意書,還是僅代表「知道了」,意義就完全不一樣」。加以口頭約定雖然也可成立,卻難防遇到刻意不履行的情況,吳翃毅指出,此案例變成雙方口說無憑,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