斡旋失敗只退一半他傻眼房仲:直到找到想要的
治其人之身,「你可以跟他說,我請你幫我斡旋還沒談成,你要賠我一半的買賣總價。「遇到莫名奇妙的人,就要用同樣的邏輯回擊」」;「水喔,先拿一半回來,然後記得簽收據,之後提告詐欺」。「這顯然違法啦!」大家房屋企研室主任賴志昶表示,所謂斡旋金是指議價保證金,也就是買方透過這筆金額,來向賣方展示議價的誠意,該金額若是交易成立,也可做為買賣價金的一部份。賴志昶進一步說明,該金額並不存在於法律上,但行之有年,已成為仲介買賣的慣例,需注意的是,買方出斡旋金過後,若買賣雙方對價格無共識,或是超過委託斡旋議價的期間,最終買賣無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