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退租3年!房東突追討5467元電費10天不匯款就提告
掉」,電費才會少收,房東提出折衷的辦法,以1個月300元的電費來算,要求他補繳5467元,如果在12月25日沒有收到款項,只好走法律途徑解決。原PO一臉問號,明明退租的時候,除了把房租結清,也告知押金扣除電費,若還有缺的部分會補上,「他還算了金額給我們,我們也確實補上了,就此結束租賃關係」,現在卻回頭以電表壞掉為由要討電費,無法接受房東的理由,「他都自己結帳了,為什麼又要跑回來找我們要錢?」此文一出,網友紛紛留言建議,「就法律蟑螂,給他告吧不然怎樣,告不成的,只是就開庭麻煩而已」、「他要舉證呀,不用理他」、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