膝下無子老公驟逝房子得和小叔分?律師證實:是真的
先做好遺產規劃,以免喪偶後經濟再逢打擊。。根據媒體報導,一名50多歲的男子罹患癌症,時日已不多,打算預先處理好遺產,便請太太向地政士諮詢,由於兩人膝下無子,承辦的地政士也緊張了,表示一般情況下,等丈夫過世後,遺產會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繼,但由於兩人沒有小孩,先生父母也已經過世,那麼根據民法第1138條,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,依順序為第一、直系血親親屬,第二、父母,第三、兄弟姊妹,第四則為祖父母。也就是說,按照此情況,當先生過世後,唯一的弟弟也享有繼承權,如果對方想處分,太太恐怕得拿錢買回,甚至無法再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