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約看清楚「房東可定期查屋內」影響房客權益
這條合約已經違法,房客應該和房東溝通,不然就可以換門鎖。房客租房子,好希望遇到好房東,但有學生貼出合約,原來有苦說不出,因為第14條,有寫房東可不定期查看屋內是否毀損。所以6個同學,一起租透天厝,房東每個月,就跑來檢查整潔,雖然有提前告知,但每每進房後,就不斷碎念。。房仲業者徐佳馨:「包括可能任意進出住宅,亦或者是任意調漲租金,沒收租金,或是對房客有不合理的要求,現在租賃專法通過之後,房東都不應該,也不可以去做這樣子的事情。」儘管合約內容,被房東改了,但根據刑法第306條,侵入住宅罪規定,交屋同時,房屋使用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