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好幾間房想給孩!夫妻健康欠佳怕「過不完」地政士曝解方
看法不一。群宜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簡清洲表示,依照原PO的情況,若以買賣形式給子女,必須額外支付增值稅、契稅、贈與稅,難免衍生更多稅賦,反觀辦理遺囑繼承只有遺產稅,相對會是更好的選擇,也比較不易發生子女扛不住高額稅賦,被迫要賤賣房地產的狀況。他提到,父母的房子若是民國105年前入手,不論是父母要賣給子女,或是子女未來想轉賣房地,同樣不適用新版房地合一稅,反觀105年後才入手,不論父母或子女要交易房子,都要配合房地合一衍生額外開銷,因此原PO的顧慮或許要先看房子的入手時期,才有機會減少成本。「封面示意圖pixabay」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