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售屋工期喊10年!學者痛批離譜:內政部應介入
與契約訂定的時程,超過2至3年合理期間,基本上就顯示建商產品及財務風險,爛尾樓的現象發生機率提高,點名金融機構應審慎放貸土建融,以避免倒帳風險,進而造成更多購屋糾紛,央行及金管會也應要求金融機構審慎評估預售契約,並嚴格控制貸後管理,以避免造成金融風險。另外,房屋成本主要來自土地,而非工料,建商藉由工料上漲在房市逐漸不景氣情況下,企圖大幅轉嫁消費者,並且不負責任的違反契約,如此明顯違反職業道德規範,建商公會應發揮力量,以避免建商「劣幣驅逐良幣」,影響建築產業形象,造成社會不良印象。最後張金鶚強調,當前國際經濟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