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婆搶付頭期款「買在隔壁巷」她不願接受尪責怪:無理取鬧
來包裝自私,太可笑了」、「他們應該策劃很久了,老公知情不報吧!想強迫妳接受,兩人年收各200多,實在沒必要,老公心態可議!他才無理取鬧,還強詞奪理,他再堅持就可以廢了!」。眾人也勸原PO要堅持自己的立場:「以通車太累為理由,到離公司近的地方租或買房子,老公愛來不來隨便他,不來妳也可以看清楚了」、「不要付錢就好,反正也沒問過你的意願,另外存錢外面買你的名字」、「到時候你公婆一定會要求一副鑰匙,你老公一定會給他們,畢竟他們出了300萬,建議自己買一間,就溫柔堅定的說你想買你喜歡的房子,各繳各的貸款,週末再跟老公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