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地擅自改建民宿、停車場慘了!他恐遭被追稅+3倍罰款
10筆農地,6年前規劃就作民宿、停車等非農業使用,近期才想要知道,如果經依法辦理變更用地或使用分區,是否要課徵地價稅?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原課徵田賦「目前停徵」之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,於辦理變更用地編定為非農業用地後,應自「核准變更編定日」之次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民眾若於辦理土地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,已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,應自「實際變更使用」之次年起開始課徵地價稅,如已變更非農業使用多年,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將追繳5年地價稅款,並得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3倍以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