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簽約「一般or專任」哪個好?專家曝優劣:4大條款是關鍵
夠;如果市場冷清,可以簽3個月,但不要超過,避免被綁死。第2個標準是看「仲介過往表現」,如果是知名大品牌,可以信任簽23個月;如果是小仲介,建議先簽1個月,觀察他們的帶看量。第3個標準則是自身的「急售程度」,如果急著賣,簽「專任約2個月」讓仲介全力衝;如果不急,簽「一般約」慢慢挑買家。須注意的是,有些仲介會要求簽「6個月以上」,千萬別答應!簽約前先做3事加註4大條款最重要的是,簽約時務必加註4大條款來保護自己,「買方出價達底價才收服務費」,避免仲介為了成交,硬壓低你的價格;「合約到期自動失效,不自動續約」,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