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漂妹月付2萬租金爸媽秒掏800萬當頭期:不如買房
身所愛,頭期款更要800萬元,自己曾明確告知無法負擔,但父母卻改口「先買來投資」,過程中還一直徵詢意見,多次詢問自己是否喜歡房子,「有種他們要給我很貴的禮物,但我沒那麼想要的感覺,應該說他們很想出錢,我覺得可以不用買?」她透露,原生家庭在高雄,自己還有一個妹妹,父母原本要把高雄的房子留給妹妹,但自己曾表態未來想搬回高雄,儘管父母口頭答應,但種種舉動都顯示想在內湖買的房子,似乎就是要留給身為姐姐的自己。文章吸引網友留言,其他網友看法不一,有人支持原PO父母的決定,還表示「你爸媽是對的,產權最好放你名下,別看貸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