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男友要求「買房AA共有制」她氣炸喊分:閨蜜工程師尪全包
」指出,已經和男友交往2年多,並論及婚嫁,她認為兩人若要步入婚姻,男方必須買房,並將產權登記在她名下,家用部分則可以依照薪水多寡,來分配負擔比例,「我可以接受新北的蛋白區,如果真的不行的話,蛋殼區也可以考慮」。沒想到,男友雖然同意家用依照「能力越大,責任越大」這條原則分擔,卻不認可買房一事,要求房子應該採「共有制」一人一半,至於房貸和頭期款部分,也要兩人各出一半,除此之外,還要登記成「分別財產制」,基本上各自處理各自的財產。男友甚至直接搬法律出來,強調登記成「分別財產制」的話,代表各自處理各自的財產、各自償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