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貸下不來!「不買要賠16%」他苦惱律師見細節嘆:只能吞了
金1成的違約金,還要酌收6%的代辦手續費用,好奇如何避免額外開銷。其他網友湧入留言,有人認為原PO疑似被設局,可能是無良房仲掩蓋貸款困難的事實,用話術誘導完成簽約後,再等消費者解約來獲取違約金,還表示「看起來你就是被詐欺了,房仲聯合投資客詐欺,把所有證據收集好,不要再跟房仲聯絡,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詐欺與不當得利以及背信」、「遇到無良房仲,好慘啊,勸你找律師比較快」、「原來現在放款是房仲,很像在借高利貸,給你拍拍」。不過也有觀點認為,原PO在簽約前有求證的義務,既然完成簽約就代表認同房子,事後發現無法貸款怨不得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