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在越南有兒子!她憂外籍弟來分6千萬房產律師揭「這原則」
下來的房產。。有網友提及爸爸離婚後在越南再婚生子,因為最後也離婚了,台越混血的弟弟便放棄中華民國國籍,也未領過台灣身分證,只有越南國籍。爸爸過世後沒留下任何遺囑,僅留下一棟市價6000萬元的房產,處理繼承問題時,很擔心弟弟之後會不會來搶奪遺產。針對網友主張外籍弟弟的繼承權不應該一樣,但蘇家宏指出,「民法」對於子女繼承權不區分本國籍與外國籍子女,也不分年齡大小,所有子女是按人數平均繼承的。不過若遺產只剩下房地產,由於台灣對於外國人在台取得或設定不動產權利是採「平等互惠原則」,也就是依照該國法律或條約,台灣人民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