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部落腳北士科黃仁勳喊「挺貴的」估價師點頭:光土地就百億
值不少了」。目前尚無法確知新光人壽的地上權案會如何與輝達合作,若是「地上權契約移轉」,必須北市府核准後才可進行,不可逕行宣布或簽約;若是「委託經營或租賃模式」,新光人壽則無須修改原契約。丁玟甄認為,看起來新壽照合約走,蓋好輝達總部是一個方法,因為若想賺這段時間的土地增值,直接把土地移轉給輝達,恐有違約疑慮,但若是新壽把土地還給北市府後再移轉,也無法對新壽股東交待。丁玟甄指出,一般國外大型科技廠商在台投資,多數會向公部門尋求協助,採長期承租土地方式,降低購置土地的大筆花費,將費用花在建築成本或購置設備就好,輝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