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過世留「7000萬夫妻剩餘財產」!兒子1舉動卻讓她拿不到
遺產稅後,繼承人仍沒有分配好遺產的共識。後媽對繼子起訴主張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7000萬元,但繼子主張時效消滅,因為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「請求權」要在2年內請求,後媽在父親過世4年多後才起訴請求,所以請求權時效消滅,就算以繳納遺產稅作為計算時間點,也超過2年。即使後媽強調,自己在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的時候有主張,最後法院仍判決後媽敗訴,因為國稅局申報是稅務申報,但是民法請求權必須要在民法規定時效內請求、起訴,否則不生中斷時效的效力。這也讓蘇家宏不禁感慨,一個法律觀念錯誤,少了幾千萬,呼籲大家要記得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