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鬧翻!爸媽相繼往生「沒辦繼承登記」地政士揭下場:先罰百萬
失。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,爸爸往生,除了少數現金及股票,遺產以不動產居多,包括店面、建地及農地,繼承人有媽媽及2個兒子,因為媽媽財產多於爸爸,無法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依「民法」第1144條規定,3人應繼分相同,各有1/3的繼承權。。由於大哥旅居美國,爸爸晚年都由小弟照顧,所以爸爸贈與不少現金及不動產給小兒子,為此兄弟鬩牆,時常發生爭議。直到爸爸往生後,兄弟間為了分配遺產再次翻臉,媽媽為了維持和諧,拿出一大筆現金繳納爸爸的遺產稅後,想以各1/3登記不動產所有權,但是兄弟倆已經交惡,無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