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登下不來求放過寵物店老闆自縊亡律師不捨:仍有機會解
糾紛鬧上媒體時即建議,可從「民事法」來解決,首先是立刻對2樓屋主起訴,請求屋主必須書面同意,因為屋主曾答應「幫忙修繕就簽同意書」,本質上就屬於「契約」,並附上line對話截圖、修繕估價單及付款單據及完工後照片等,一旦判決確定後就可依「強制執行法」第130條規定,判決書等於屋主同意書,拿去申請相關登記許可,就能合法營業。但楊律師強調,因為雙方都沒拿出證據,在還沒看到證據之前,局外人真的無法判定誰對誰錯。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則提醒,寵物店家和2樓鄰居僅以口頭之約,造成後續無法開店營運的損失及遺憾,以法律層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