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友喊「共體時艱」扛房貸卻又不願先結婚律師直言:婚前別談錢!
產。如果沒結婚,那就當作誤會一場,要不要還錢再說,反正房子肯定是他的。呂秋遠律師分析,案例中的男方其實算得很精,堅持「交屋後才結婚」,該房子就是男友的婚前房產,萬一最終沒結婚,是否還錢更是未知數。「示意圖,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exels」婚前別談錢分手法院見呂律師表示,需要先幫該名女性粉絲進行「腦袋排水工程」,並放進一些法律常識:首先,婚前不要談錢!即便以結婚為前提交往,沒結婚就是沒結婚,未婚妻,就是比較好聽的男女朋友而已。婚前談錢,那就準備分手後法院見,或是結婚後理不清。他買房子,當然不關你的事,這個「時」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