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買房掛誰名下差很大?專家曝「這樣做」更省稅
財產,即使結婚後,也不屬於夫妻的共有財產;相對的,結婚後才買的房子,就算只登記在一人名下,房屋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,雖然房屋登記人,不需經另一半同意可以賣掉房子,但是賣屋所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,另一半有權要求均分。就法律層面來看,陳俊宏建議,婚前購屋最好採「聯名登記」,男女雙方各自保留一份權狀,如此一來,將來任一方賣屋都得經過另一方同意,而且賣屋所得屬於雙方;如果是結婚後才購買的房子,陳俊宏建議,最好只登記在夫或妻其中一人名下,好處是未來若換屋,另一半仍可保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%優惠稅率,最高可省下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