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房付了斡旋金「房仲搞消失」律師一查心涼了:有不良紀錄
有問題,沒想到律師朋友的協助下,查到該營業員有相關的前案,最後訴諸法律行動,順利拿到退回的款項,但對方始終沒有任何道歉行為。因此他奉勸各位,買房要找知名品牌的大公司,避免營業人員個人行為,而得不到求償。原PO呼籲,購屋前可以只簽要約書,斡旋金非必然,可以用本票代替,約定好本票效期即可,並註記用途,屆時就算拿不回來也會直接作廢。假如遇到糾紛,可以先寄出存證信函,並上消基會線上申訴,作業時間約為一個月。至於律師諮詢部分,各民意代表服務處大多有免費諮詢服務,才不會遇到問題找不到人詢問。「封面示意圖pixabay」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