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鬧翻!爸媽相繼往生「沒辦繼承登記」地政士揭下場:先罰百萬
記的規費罰緩就要近百萬元,讓地政士搖頭,提供解法來避免遭罰20倍的登記費。繼承不動產的登記方式,有公同共有、均分繼承及協議分割等,後兩類必須要全體繼承人合意才能辦理,但卻常發生爭議而無法達成共識,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,爸爸往生,除了少數現金及股票,遺產以不動產居多,包括店面、建地及農地,繼承人有媽媽及2個兒子,因為媽媽財產多於爸爸,無法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依「民法」第1144條規定,3人應繼分相同,各有1/3的繼承權。。由於大哥旅居美國,爸爸晚年都由小弟照顧,所以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