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文在/繼承「狗不拉屎」一座山拋棄2結果大不同
3個月,甚至數十年後才發現,所以無法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,只能選擇繼承遺產。有繼承人一夜致富也有人望山興嘆為此,有人繼承遺產後,變成大地主,一夜致富;也有人繼承遺產後,發現是一座山,虛有其表,望山興嘆!我的客戶屬於後者,數人公同共有繼承了一座山,晉升為大地主,但是地處偏遠,「鳥不生蛋,狗不拉屎」,懊悔不已想放棄,該怎麼辦?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43條規定,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拋棄,登記機關應於辦理塗銷登記後,隨即為國有之登記。偏偏這筆祖產並不是單獨所有,也不是持分共有,而是公同共有「編案:指依法律規定、習慣或法律......